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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卷首 |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3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2024年4月15日,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的日子,同时也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面和系统地深化传统国家安全领域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内涵的同时,突出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这一重要的指导思想。

    国家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人民安居乐业和幸福美好生活是国家安全工作所要追求的制度目标,也是国家安全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只有形成“国家安全为人人,人人关心支持国家安全”这样良好的社会基础,国家安全工作在实际中才能长出“顺风耳”“千里眼”,任何旨在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或从事间谍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才能在人民群众“火眼金睛”的监督下无处可遁、难逃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关于“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在明确支持和鼓励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维护国家安全活动的各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还突出了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安全工作的目的是让每个公民在享有国家安全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家安全维护,特别是不能把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仅仅视为国家专门机关的事情。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否则就无法构建有利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稳定的发展状态,部分民众的敌情观念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难免有所松懈,和平幸福稳定的生活在有些人看来成为理所当然,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是国家安全机关的事情,打仗和维护国土安全是当兵的责任”等错误观念。这种不知国家安全风险、缺少国家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的状况,不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为此,《国家安全法》特别设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求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提高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需要建立常态化的国家安全宣传机制,包括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纳入五年普法规划,让国家安全教育走进课堂、走进社区、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与某些权利和资格的享有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对民众起到真正的促进和约束作用。将国家安全教育真正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得国家安全教育制度化、体系化,保证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和富有实效。

    总之,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正规化、常态化,而不是应景之作。要把国家安全教育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要设立责任制度以及绩效奖惩制度,让民众切实感受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知晓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民众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活动,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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