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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抚州东乡区人民调解工作走出不一样的风采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着眼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立足东乡作为王安石故乡的独特优势,践行能动理念,追寻历史,持续深化王安石法律思想的研究阐发,找准传统法律文化与人民调解的结合点;去芜存菁,汲取王安石法律思想的营养和智慧,寻找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守正创新,通过思想认识上理解消化、工作机制上持续深化、具体行动上实践转化,让王安石法律思想在东乡人民调解事业中焕发蓬勃生命力。

    “立善法于天下”,强化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王安石提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随着经济社会的阔步前进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东乡区的矛盾纠纷类型层出不穷、主体更加多元、调处难度加大,纠纷解决的压力越来越大,对东乡区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新要求。面对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东乡区司法局主动适应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和新变化,从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实际,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奖”字保障,建立以奖代补制度,激发担当作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东乡区人民调解案件认定、补贴标准》,落实“一案一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按照一般矛盾纠纷每件100元、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每件200元、较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每件300元、重大矛盾纠纷“一事一议”的标准,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调解员给予补贴,并逐步提升补贴标准,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奖代补工作推行以来,东乡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极大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显著提升。

    “报”字着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密织信息网络。制定《东乡区人民调解信息报告制度》,在273个村、社区中各确定一名人民调解员担任信息联络人,负责向司法所及时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定期报告矛盾纠纷的线索排查和调处化解情况。司法所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后及时向司法局汇报。通过乡乡有网、网中有格、村在格上、格中有人、人负其责,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馈和预警机制,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

    “新”字提升,建立“调解+司法”制度,创新调解方式。从提高司法资源使用率和解决纠纷效率的角度出发,将人民调解制度与司法审判制度结合起来,联合东乡区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全省第一个人民陪审员工作室,让专业知识全面、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同时具备人民调解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加入该工作室。改变单一法官参与的调解模式,法官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委托或指引诉讼双方当事人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室进行调解,从而实现矛盾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而及时化解,减少诉累,缓解法院审判压力。同时在星港湾挂牌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站,把工作触手延伸到基础末梢。2023年10月,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协助法院对全区物业纠纷案件进行集中调解,成功撤诉60件,既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重建贤才”,强化队伍建设,人民调解队伍配优配强

    王安石提出“盖夫天下之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人才是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当前和今后的头等大事。东乡区司法局以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为主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升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516人。

    严把关,高标准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把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将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和德高望重的乡贤、退役军人及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把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关,优先选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调解能力的人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资格审查,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拟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审查,深入其所在单位、村(社区)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重管理,高要求管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制定《关于加强东乡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聘任、职责任务、政治建设、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由松散向紧密转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制定《东乡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分为县区级、市级、省级三个评定等级,将评定结果与先进推荐挂钩,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全区现有县区级人民调解员14人,市级人民调解员3人,省级人民调解员1人。

    组建“智囊团”型人民调解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50名调解技巧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组成,为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专家库成员优先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并作为评优树先活动的重点推荐对象。

    添新力,高质量培养法律明白人。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人民调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抓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建成一支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永不走的法律明白人调解工作队,全区已遴选培育骨干“法律明白人”8千余人,一般“法律明白人”7万余人,真正实现了人员全覆盖、工作零缝隙。从法律明白人中择优选聘400余名威信高、社情熟、会讲“老理”的村(社区)委员会干部、党员代表、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到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既当纠纷“调解员”,又当问题线索“传递员”,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积极为“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将“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考核指标体系,将“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纳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范畴,为“法律明白人”更好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定制“法律明白人”文件包,建立赵谦、俞样德、徐道远“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切实提高“法律明白人”身份意识和归属感、荣誉感。

    育人才,高水准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建立人民调解员“精准培训”机制,围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内容,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通过组织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传、帮、带”,实施“1+N”模式,即一个法律顾问“一对一”指导若干个法律明白人;下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到村(社区)参与纠纷化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现场学习,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实战技能。

    “变风俗”,优化具体举措,人民调解方式形式多样

    王安石提出“风俗之变,迁染民志。”东乡区司法局充分挖掘和汲取本风民俗文化精髓,持续推动乡风民俗文化融入人民调解工作,推行“罗汉灯”“小扇子”“舒童书法”等极具有本土特色和民间气息的调解新模式。

    宗祠调解,良俗助力成功。“王安石故里”上池村的王氏宗祠内立有王安石雕像,逢年过节时便会有许多群众前往拜谒。彼此尊重、理性讨论的氛围对调解成功率有着很大的影响,东乡区司法局借助群众对王安石的尊敬之情,在王氏宗祠设立“王安石人民调解室”。每当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踏入这个特殊的人民调解室时,王安石雕像都会提醒他们要“摸着良心说话,凭着良心做事”。

    “罗汉灯”宣传,调解浸润人心。东乡区是著名的灯彩之乡,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罗汉灯”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民间艺术元素,深受群众喜爱,每次表演都能吸引到大量观众。将人民调解元素融入“罗汉灯”中,以更接地气、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表演,增强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的感染力,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认识、熟悉人民调解制度。

    “小扇子”调解,扇出法治清风。“这扇子比宣传单实用多了,既能扇风,还能时刻提醒自己凡事以和为贵,遇到矛盾纠纷就找人民调解。”东乡区司法局针对群众喜欢在树荫下纳凉聊天的习惯,制作了2000把人民调解宣传扇子,扇面正面有王安石的画像和“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善解能容”字样,背面有区人民调解协会联系方式和“东乡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维码。

    “舒童书法”,挥毫“和”精神。东乡区孕育出了“舒体字”创造者、著名书法家舒同。在东乡区舒同博物馆中展示“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和为贵,善为本,诚为先”等舒体法治书法作品,生动体现人民调解思想与书法艺术的融合之美。2023年11月20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书法协会开展“用舒体之美,扬和谐之光”人民调解书法大赛,广泛发动全区群众参加,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活动共收集作品100余份,优秀作品在舒同博物馆中展示。(来源: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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