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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15条司法保障意见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吴辉禄 通讯员 钟法)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 为杭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保障意见”)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


    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杭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对15条“保障意见”进行深入解读。“保障意见”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三个方面,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景腾


    “此次出台的15条‘保障意见’关注前沿领域、突出需求导向、体现杭州特色。”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景腾如此介绍“保障意见”的亮点。

    突出严格保护是“保障意见”的主基调。“严格保护落实不够,是当前的主要矛盾。严格保护的目的,不止于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要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意见”将服务保障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作为当前法院工作重点,提出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多跨协同的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广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救济模式,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的难题。

    保护原创、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只有保护原创,才会有更多的人会将精力用于创新;只有营造保护原创的环境,才会有源源不断优秀的创造涌现。“保障意见”强调,要不断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特别是对原创性、颠覆性科创成果、核心领域技术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生物医药科技成果、数字知识产权、文化创意成果、商业标识等司法保护,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数字产业、文化产业创新性发展。

    杭州外向型经济发达,跨境电商发展速度快、潜力大、带动作用强,面对新模式新业态带来的新变化,“保障意见”强调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益,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和运用、加大对技术安全风险的防范,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对竞争秩序提出的司法新需求。

    “保障意见”还提出,要加强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审判队伍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打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保障意见’的出台,是将新质生产力的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的实践举措,亦是回应新质生产力司法需求的有效探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介绍,杭州中院将持续做优‘三庭一院’能动司法新模式,开展包括‘双新提能’助力行动在内的十大专项行动,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更优机制,服务保障杭州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高水平重塑“数字经济第一城”。(供稿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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