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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在石家庄举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胡泽城)4月28日,由《法治时代》杂志主办的“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顺利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作主旨演讲,河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柳韶光、灵寿县政法委副书记罗建强、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教授崔素琴、企业代表关春杰分别进行发言,《法治时代》河北运营中心总监刘荣芬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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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建强首先对与会专家、领导表达了真挚的感谢与热烈的欢迎。并希望此次座谈会,各位专家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交流经验、共商对策,共同推动县域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提升,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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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必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府应聚焦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秩序维护、信用促进、负外部性监管、赋税调节、纠纷解决等关键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同时,应依法保障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创新监管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并着力于预防和纠正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和问题。在处理市场主体违法犯罪行为时,政府应寻求最佳方案,确保既维护法治又减轻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做到规则化、公开化、程序化、便捷化、正当化、稳定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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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韶光在发言中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分重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集中力量抓好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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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素琴教授基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于营商环境的理解,结合实际着重讲了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应当注意的三个问题。一是营商主体的准入门槛及其应当防范的风险;二是营商主体从设立、运营及其终结或破产倒闭过程中的营商行为的规范和保障;三是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做到预防和纠纷解决并重相结合,重视网络管理平台下执法履职的规范性、合法性、及时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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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春杰表示,作为河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代表,他将积极参与并推动河北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与升级,将秉持“明监督之责,强角色转变”的理念,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资源优势,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并积极搭建政企对话平台,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未来,他希望以数字赋能为重点,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同时深度参与各类营商环境座谈会,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优化政策,并推动产业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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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专家们的精彩发言和宝贵建议,为河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希望在《法治时代》杂志的推动下,以及全省的共同努力下,河北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持续优化,为企业家们提供更加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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