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28日讯(胡雪娟)近日,东孚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介入调解,成功平息了一起企业员工猝死纠纷。
罗某从公司宿舍出门,到某银行门口ATM时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组织约20人到公司门口摆灵堂、撒纸钱,要求公司按照厦门市工亡标准赔偿,提出100万的高额赔偿款。公司报警,警方通过与海沧区东孚街道领导沟通,最终由东孚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介入调解。.
工作站法律顾问接到该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家属到工作站调解室来安抚情绪,并请公司相关负责人过来协商。通过“双方各抒己见——分别引导——一起确定方案”的方式进行。
死者家属认为:死者在该公司已工作了6年多的时间,在公司期间无缘无故死亡,家里还有一个患病的老婆,和两个尚未独立生活的孩子,公司应按工亡标准对其赔偿。公司认为:死者死亡当天是其休息日(有请假单),且死者死亡当日是自行从公司宿舍出去的,并在公司外面的银行死亡,不可能构成工亡,其死亡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有打卡设备,可以提供打卡记录、监控录像做证据。
法律顾问分开引导时,对家属提出如下意见:根据双方的陈述,死者的死亡从法律上来讲构不成工亡,公司最多只能给予人道主义补偿,建议家属实事求是,提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赔偿数额,以调解结案对家属来说最有利。对公司提出如下意见:目前仍有20几号家属在公司门口闹事,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商业名誉不好。为安抚家属情绪,可以给出一些合理的项目补偿,如:丧葬费、家属交通、住宿费补贴、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交社保的补偿等。
最后双方再次坐到一起,在法律顾问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补偿人民币10万元,并将调解协议呈送法院做司法确认。(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