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9-12-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11日讯(简丽俐)在11月28日闭幕的“全国妇联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荣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6年以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用好宣传手段,筑牢思想防线。县司法局通过开展多项活动,积极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学习。2016年至今,全县共组织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

二是创新基层治理,保障合法权益。围绕探索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在全县开展五峰公民诚信守法档案建设,结合《村规民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失信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并对屡教不改人员利用“红黑榜”向社会公布。

三是发挥调解技能,维护家庭主线。县司法局每年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并要求在人民调解过程中,首要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过程中,加强对公民诚信守法档案的成果运用,形成本土化的“枫桥经验”,极大地提高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2016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619件,调解成功607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1%,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拿起法律武器,守住社会底线。为确保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打、会打、打得起官司,县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将妇女儿童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人群范围,委派公益律师全程代理家暴、不履行抚养义务、侵害妇女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全县共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08件,其中婚姻家庭27件,拖欠妇女劳动报酬7件,人身损害赔偿25件、其他案件49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5165人次,帮助湾潭镇某村村民杨某某获得了108万元人身损害赔偿,为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贡献。(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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