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4月10日讯 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了解到,鸡东县城乡低保实行“三公两化”管理,成效明显。
鸡东县属于欠发达地区。因企业改革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很多,且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再就业压力大还不能退休,城镇低保面临很大压力;同时,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业生产基础薄弱、条件差,部分农民收入低,加上重病、重残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人口较多。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已占全县人口的5.2%,保障全县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任务相当艰巨。有鉴于此,鸡东县切实把城乡低保工作当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社会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事难事来抓,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简称“三公两化”),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以公开经办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施行“阳光低保”。城乡低保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鸡东县以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公开经办的透明度为载体,把低保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范畴,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全面公开了城乡低保的标准、条件、范围和申请、审批程序等政策规定,公开了保障对象和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不断加大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城乡困难群众,支持城乡低保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和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增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二是以规范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施行“法治低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城乡低保对象的文化素质低、政策理解能力弱、自觉守法的意识不强,需要依法规范其行为。鸡东县通过细化城乡低保对象的户籍、家庭财产、家庭收入等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实行社区管委会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实时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查验、广泛开展简便规范和讲求实效的民主评议、完善低保家庭信息系统数据、规范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城乡低保发放情况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层层建立了责任制,落实了“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谁管理”的严格责任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始终运行在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轨道上,激励困难群众主要依靠自身努力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
三是以动态管理强化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施行“科学低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低保对象的实际收入变化较快,需要及时、准确地畅通出口、严把入口,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减发、停发手续,真正根据家庭收入及时调整保障资金,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资金有升有降。鸡东县实行城乡低保分类动态化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家庭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特别是对通过这次社保资金审计出的不合规城乡低保对象立即办理了停发手续。鸡东县还注重科学有机整合低保救助资源,健全城乡低保监督机制,既打破一些困难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进去吃到底”、“一劳永逸”的思想,也不搞“一刀切”、“大换血”,真正让城乡低保管理“动起来”。通过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和低保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纠正了人情保、关系保、恶意骗保、违规违纪保等行为,使城乡低保制度更好地惠及广大困难群众,进而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强化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