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机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3-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南宁讯(廖凤君)近日,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南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南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办法》要求,南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要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学时学分;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固定联系机制;要把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要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结合;要把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县(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

《办法》明确,旁听庭审活动可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现场旁听庭审的案件主要选择由市、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且对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案件,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涉保护伞关系网的犯罪等刑事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重要内容。庭审结束后,必要时应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以增强旁听的普法效果。

近年来,南宁市高度重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不定期组织委员单位及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收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下一步,我市将依照《办法》要求,不断丰富和扩大旁听庭审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覆盖范围,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供稿单位:南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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