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22日讯(杨姝)2020年5月20日,南宁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的决定》(简称《决定》)草案定稿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主持,邀请自治区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就《决定》草案逐条进行研究论证,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市行政审批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决定》是列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制定项目,旨在依法委托片区管委会行使市、城区两级有关行政管理权。按照规章立法权限,《决定》重点对委托片区管委会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的实施范围、委托主体、委托事项、委托程序基本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严格落实科学民主立法要求,加快推进《决定》制定工作,是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充分结合各方面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西南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