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5日(吴万武)2020年6月3日上午,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对龙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同志、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听证员从受害人以及肇事方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受害人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案件发生后,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应当给予救助。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细化《黎平县人民检察院 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举措,旨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实现救助案件办理公开透明,也重点关注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群众等弱势群体,确保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防止因案返贫,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彰显检察担当。(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