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相处和为贵 得失进退多思量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7-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16日讯(王超)2020年7月13日,阳谷县司法局定水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20年7月12日,定水镇某村村民刘某与李某因相邻地块使用问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两人被周围邻居拉开并各自回家,但李某在回家后不久突然倒地身亡。为此,李某家人向刘某提出死亡赔偿要求,刘某感觉自己并无责任因此拒绝赔偿,于是两家又起争执。

因该起纠纷中出现了李某死亡的现实情况,为避免双方矛盾升级出现过激行为,阳谷县司法局定水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迅速实施调解工作。到达现场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询问了李某家人的基本要求,并劝解李某家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切不能因为一时气愤做出过激行为。而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与刘某进行沟通,法律顾问帮助刘某详细分析了我国侵权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帮助刘某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最终,在司法所、派出所和当地村调委会的联合调解下该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给付李某家人丧葬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李某家人不可再追究刘某任何责任,纠纷双方及家人、继承人全部在协议书上签字。

该起纠纷虽然调解成功了,但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大家感觉到村民之间有时仅仅是因为一些很小的纠纷才造成了无法预料的后果,有时仅需大家互谅互让就可避免。这也无形中为调解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各级调委会特别是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应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跟进纠纷调解工作,不让矛盾激化、不让问题拖延,用真心与热情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让这样惨痛的教训不在重演。(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定水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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