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富乐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庆、中秋”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10-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30日讯(宋小平 张秋)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2020年9月30日上午,富乐司法所组织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双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富乐街道办事处罗蓉副书记就社区矫正对象如何摆正心态,经营好自己的家庭等进行了讲话,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双节期间要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申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要按规定在定位软件中签到并在微信群里发微信共享位置截图,并再次强调双节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管辖区,保持定位手机畅通,严禁酒后驾车,要有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最后,组织矫正对象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双节期间富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富乐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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