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8日讯(周荣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对社区罪犯管理的专门法律。全市通过抓住四个重点解决四个问题贯彻《社区矫正法》。
一是依法建立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问题。10月,设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雅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雨城区、宝兴县、石棉县、荥经县已依法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
二是依法建立雅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解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问题。8月,市委编办批复同意“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更名为“雅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承担市本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职责。指导各县(区)司法局依法成立社区矫正机构,承担本级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三是依法建立社区矫正保障体系,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场地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社区矫正对象1400元/年标准落实工作经费。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争取到位资金200余万元升级8个县(区)社区矫正中心。
四是加强社区矫正高素质队伍建设,解决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业化问题。11月,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监狱、戒毒所派驻民警共计110余人进行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等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四川省雅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