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28日讯(马琦皓)“5000元欠款已经到我的账户了,真的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了,我去一趟汶川县水磨镇很不方便,欠款金额也不是太多,本来对这件事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你们的诉源治理工作,真正的让我们这些外地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我们少跑腿,办实事,真心感谢你们!”这是近日发生汶川县人民法院漩口法庭的一幕。
为深入推进《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汶川县人民法院实行就地立案、指尖诉讼、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在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近日,我庭收到一起借款纠纷,通过了解,2021年7月初,王某与水磨镇明某、楚某某产生了5000元的欠款纠纷。因王某是达州人,现年65岁,往返水磨镇一次非常不便,出行的花费也不少,经多次向明某索要欠款无果后,遂起诉至我庭。
了解案情后,我庭干警第一时间对王某的诉求进行询问与解答,随后便前往明某处进行核实。明某表示,该欠款他愿意归还,但因该欠款产生的过程中,他也付出了精力,故不愿意全部归还给王某。通过我庭干警的耐心解答及法律规定的讲解,明某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当场表示愿意归还全部欠款。并在我庭干警的见证下主动与王某通话说明。双方均对对方因此事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并“握手言和”,王某为表示感谢,还向我庭赠送了一面锦旗。
又一起纠纷就这样被化解在源头,真正一站式解决了矛盾,达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就像我院领导说:“只有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群众才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那就没有解决不好的事了”。
今后,我院将持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路线结合起来,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多元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汶川”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川省汶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