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禹城市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1-10-2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0月21日讯(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很多人家庭婚姻观念发生急剧变化,婚外恋现象屡见不鲜,家暴行为屡禁不止,赌博、吸毒、第三者插足等现象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离婚等婚姻家庭矛盾逐年逐年攀升。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只有家庭和睦,社会才能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追求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共识。如何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禹城市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家庭成员权益,注重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二是坚持多元化解,把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是镇村人民调解员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完善调解网络。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成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团委、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推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及时、就地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同时依托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调解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解室,组建专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员,负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具体实施。

二、推进队伍建设。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托镇、村两级调解网络,按照专兼结合原则,选拔一批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在莒镇有一定影响力的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退休政法干警充实到家事调解队伍中来,建立健全镇村组家事大调解网络。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根据新时期下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加强对家事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辅导、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形式,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懂群众心理;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

三、多元化解机制。莒镇充分发挥镇非诉讼调处中心“平台 ”作用,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场所;村(社区)非诉讼调处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与警务室(站)、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实现衔接,及时发现、处置婚姻家庭纠纷。

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莒镇非诉讼调解中心以网格为单位,充分发挥调解+网格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先期处置婚姻家庭纠纷作为网格员的重要职责,促进预防化解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机制和重大社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化解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坚持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反馈”,用最短的时间和最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杜绝矛盾纠纷事态扩大化。同时,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将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平安创建结合起来。结合“八五”普法,以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倡导男女平等、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家庭文化传统,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及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调适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在村(社区)充分发挥团委、妇联、计生组织的力量,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地毯式排查工作,争取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