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28日讯(黄永丽) 近日,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互联网+法律援助”以乐至县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的形式,成功助力彝族农民工讨薪20000元。
2021年8月30日,吉出伍某代其父吉出日某(彝族)通过“12348”四川法网向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吉出日某受雇于付某(乐至县石佛镇人)于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在成都市成华区、青白江区、眉山市、仁寿县多个工地做工,后经结算付某拖欠工资合计20000元。吉出日某通过打电话、发微信、信息等多种方式联系付某要求其支付工资,付某以各种借口敷衍,故意拖延农民工的血汗钱,希望求助法律援助,追回应得的血汗钱。
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接收吉出伍某关于农民工讨薪的网上预申请信息。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农民工讨薪属于法律援助事项且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当日,中心工作人员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回复申请人。因付某出具的工资欠条存在瑕疵,工作人员当即与申请人联系沟通,表明需核实确定欠条真实性。同时,在与付某电话联系沟通中,其认可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中心工作人员用时两周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工资给付协议,但最终付某又临时反悔。
2021年9月14日,吉出日某委托代理人到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宜,中心当日立案审批并指派乐至县石佛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唐春林承办。承办人唐春林随即代为吉出日某向乐至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随后,乐至县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要求付某给付劳务费20000元。
为助推“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改革,“互联网+法律援助”平台成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一网通办”,推进线上线下法律援助服务“一窗进出”,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推出简化办事流程,畅通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维权通道等举措,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本次对农民工的高效、快捷的维权,是“互联网+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的维权接力,也是乐至县不断探索维权手段,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和解、非诉调解、申请支付令等多种手段助力农民工讨薪的成功案例。(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