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6-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通讯员 唐晓燕)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理念,进一步端正风纪,守住底线,标榜作为,砥砺奋进,争先创优。6月7日,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宇主持。

林宇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从全局来看是个重大问题,从发展来看是个难点问题,从主体来看是个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国家兴亡、单位发展和个人荣辱,所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是发展的要求、时代的需要。        

一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党风”:就是党的作风,指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思想方法、行为风格、道德状况和精神状态。具体说包括哪些内容?包括“六风一纪”: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党纪,还包括会风。“廉政”: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以工作人员论】在履行公务、处理问题时表现出来的操守和品行,概况说就是廉洁从政,不徇私情,为政勤勉,不能懈怠等等。“主体”:以往有些干警说我是事业编、聘任制书记员,我不是党员,党风廉政建设与我无关,这是错误的认识。在此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就是全体检察人员,包括政法专项编、事业编、聘任制书记员,不管你是党员、群众,还是非党,只要在检察机关工作,接受检察机关管理,就没有例外。

二要深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基本要求,本着对党的事业、对检察工作、对本人负责的态度,深刻梳理对照,看看自身还有哪些不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思想和行为,是否还存在以下问题?

思想作风方面:是否存在,思想观念僵化,因循守旧;解放思想不够,创新意识不强;虚荣心太强,谦虚不够,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和意见。

学风方面:是否存在,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对学习活动应付了事。尤其是不愿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一有集中学习、会议就请假,对政治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上,尤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的不深、不透,只求过得去,不求深入理解和完整准确把握。对新的业务理论知识不学习、不更新,吃老本,仍存在“临时抱佛脚”的情况。

领导作风方面:是否存在,做事轻浮,不务实,不愿担当,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善协调、沟通能力不足;统筹能力不够,不善管理,对分管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系统思维不足,整体意识不强,工作协作配合不力,不能突破分管界限、部门壁垒,不能从全局角度思考处理问题。

党纪方面:是否存在,组织观念不强,对组织不负责,有问题不向组织反映,背后乱说;不服从组织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谈条件、提要求,甚至推诿、懈怠;个别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的会议想参加就来,不想参加就走,无组织无纪律。

会风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要求进入会场;开会坐姿东倒西歪,有的靠在后椅睡着了,还打呼噜;有的在下面偷着看手机,前面屏幕看的清清楚楚。

家风方面:这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出来的内容,家风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家风是一个家庭良好的风尚和生活作风。对党员干部而言,家风不是一件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的大事。所以,党员干部绝不能把家事看成小事,要时刻不忘“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要严于律己,更要从严治家,严守底线,廉洁持家。

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不坚守工作岗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安心工作,工作期间乱串办公室,唠嗑传话,扰乱工作关系;案件卷宗管理不规范,有的案件卷宗放在沙发上、椅子上,卷宗归档不及时,办公室反复督促无效果;办案质量不高,对案件把关不严,执法办案不规范,落实“三个规定”不严格,甚至出现人情案、关系案。

三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要以更严的要求抓教育,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要以更严的管理抓纪律,切实强化预防和警示作用、要以更严的监督抓问责,切实扛起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党员要强化政治担当,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政治品格、坚定政治信仰,强化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从检、为谁司法的问题,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融入理想信念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监制约管理,今天再此明确一下,各主管领导、各部门要履行好对分管战线、对本部门监督管理的主体负责,既要抓业务,又要抓队伍、抓廉政,尤其要加强对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的质量把关,员额检察官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独立办案权是在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制约下的独立办案权,要主动接受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效。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上走在前、做在先,充分发挥好“领头羊”作用。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是责任,亦是义务。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高度的检察自觉,讲政治,守住底线;讲规矩,做明白人;讲责任,担当作为,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新时代检察人。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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