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利娥)8月18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前期查控、处置、约谈等工作,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查明地下车库抵押范围,为下一步的资产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5月,某银行向城中区法院申请执行柳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3900余万,城中区法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处置其名下位于某小区的地下抵押车库。该小区竣工多年,由于地下车库一直未办理产权分割登记,如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则无法确定抵押财产的范畴,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图为法院干警调查被执行人情况
执行干警通过阅卷、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约谈申请人,确定本案处置方案。首先,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传唤被执行人;其次,执行干警实地勘查地下车库,通过查看现场,走访调查,查明地下车库分不同区域,涉案的一些地下车位已经出售给业主;再次,鉴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银行有着长期合作关系,法院约谈双方当事人至法院,努力化解双方矛盾纠葛。
经过多方措施并举,被执行人因被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工作受阻,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另外,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负责人,通过释法说理,告知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处置该抵押财产后,执行回款若能覆盖借款本金,则利息、罚息等不再上涨的执行思路,被执行人也能够减轻负担。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处置其名下的抵押物。
图为法院执行干警查看抵押车库
为加快处置该抵押的地下车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传唤当事人到现场,由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执行干警查看抵押的车库范围,执行干警核实抵押财产的范畴。同时,考虑到部分车位已经出售给小区业主,执行干警通知物业工作人员到场,核实已经出售的车位及业主信息,告知案外人及时申报权利。
城中区法院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多举措运用执行措施,通过实地查看财产现状,确定涉案执行标的范畴,全面统筹案件涉及的矛盾主体,维护申请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在司法财产处置过程中落实矛盾纠纷解决,贯彻诉源治理理念,该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