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只为方便自己,民警提示:“伸手”必被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1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方郡)“警察同志,我的山地自行车被偷了,你们能帮我找找吗?”2月2日晚,张女士向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江南派出所报警称,其回老家过个年,回来发现停放在家门口的自行车被偷了,找了好久没有找到,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回。

“什么时间段丢失的?你把具体情况讲一下。”民警仔细询问着。

“我是1月20日停放在宾虹路某眼镜店旁的非机动车位上的,当时没有上锁。后来就回老家过年了,直到1月30日回来发现车子不见了,因为最近比较忙,所以没有及时报警。”张女士回忆着说。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随即开展了细致的走访调查,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自行车款式、特征等信息,民警调取了沿线监控视频,但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这给破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民警只能通过反复对比查看,最终发现了被盗自行车踪迹,于报警次日抓获嫌疑人胡某,被盗自行车也成功找回。

经讯问,胡某对盗窃自行车一事供认不讳。1月25日14点左右,胡某路过宾虹路,看到一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停放着一辆没有上锁的山地自行车,胡某因平时没有交通工具,为了方便自己,他动起了歪心思,便将自己车骑走占为己有。偷得自行车后,胡某一直自己使用,出行都骑着自行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江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被盗的自行车也返还给了失主。

 

警方提醒

广大居民在工作生活中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为防撬盗,一定要给自行车、电动车配上较为坚固的锁具。外出停放车辆时,一定要给车辆上锁并拔下车钥匙,不要以为车辆在视线内或停放时间很短而存在侥幸心理,车辆应该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以免被不法分子伺机得手。一旦车辆发生被盗,应及时报警。(供稿单位: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江南派出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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