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辖区:民工讨薪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6-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陈缘玲)2023年3月初,包工头曾某雇请何某到厦门市海沧区新阳某幼儿园项目从事铝合金工作,其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2023年3月底,工作基本完工,曾某尚欠何某部分工资未给付。何某多次催要未果,已多次投诉信访,经海沧区劳动监察大队引导向新阳社企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受理该案后,调解员、坐班律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新阳司法所进行调解,分别向双方询问纠纷的起因、事实,并各自发表意见。详细听取当事人陈述后,调解员从双方僵持不下的工程尾款数额入手,建议双方能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及如何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并提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经过调解员悉心协调之后,何某和曾某都认识到了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曾某当场表示自己愿意支付何某尚未结清的工资,调解员随即提出方案,两人均表示同意,最终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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