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何焕焕)7月26日中午,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再次为晏女士提供延时服务,受理了她的再审法律援助申请。这已经是晏女士第二次来申请法律援助了。从最初电话联系时的试探性询问到现在的熟悉流程、趁工作间隙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晏女士眉宇间逐渐从初见时的悲愤无助转变为现在的轻松笃定。
民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讯员供图)
晏女士原是辖区一家幼儿早教机构的清洁工,由于年龄超过规定限制,并未与机构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当她所在机构经营“暴雷”,老板拒绝接听电话时,她身边熟悉的同事纷纷前去仲裁解决问题,而她却只能孤身一人寻求法院维权。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且经济能力有限,当她首次找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时,未语泪先流,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安抚她的情绪,并耐心帮助她分析案件。之后,工作人员又协助晏女士办理了民事诉讼网络立案手续,为其申请法律援助。鉴于司法程序等待时限较长的局限性,为了缓解债务人的经济困境,在开庭审理之前,援助律师主动联系了债务人张某,提出进行庭前调解,希望债务人张某先行支付晏女士部分工资。然而,债务人却几句敷衍“没有钱了”“也离婚了”“已经进了黑名单”,并不再接听晏女士的电话。
为了避免晏女士赢得官司却无法收回欠款,加上不能纵容老赖任意妄为,服务站的援助律师先后向深圳市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政局进行调查取证,并以债务形成系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请求法院追加债务人张某妻子程某为本案共同被告。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请求并判决张某及其妻子对晏女士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收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书后,两位债务人终于不再淡定。于是,债务人张某的妻子程某以已经办理离婚为由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为消除晏女士的后顾之忧,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又为晏女士申请了再审法律援助。
以人为本、用心守护。民治街道将持续践行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守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向社会传递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供稿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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