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刘乐佳)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对提起公诉案件确保按期审结、应诉尽诉,确保“夏季行动”取得更加丰硕战果。
“在案件办理中,不能只考虑是否符合批捕条件,还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强沟通,打下矛盾化解的基础。”
“虽然犯罪嫌疑人起初的犯意是盗窃,但在盗窃过程中发生了犯意转化,被害人基于相信犯罪嫌疑人编造的借用手机打电话的事实而处分手机的占有,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划分与刑法中规定的责任如何区分?”
该院刑检部门的全体人员响应号召,伏身案海卷山,与晨曦暮霭作伴,聚集讨论案情,仔细审阅案卷,出庭公诉,与违法犯罪抗争,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
据悉,该院与公安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案件会商形成合力,对“夏季行动”案件及时受理,实行繁简分流,对简单案件实行快审快诉,对复杂案件集中力量审查起诉,对需要补充侦查案件实行边审查边协调公安机关补查,确保案件按期审结,应诉尽诉,有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截至目前,自开展“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7件130人,依法批准逮捕67件8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件319人,提起公诉119件153人。(来源: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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