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县生态保护力度,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法院与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等7家成员单位达成协调联动机制。该机制建立以来,运行良好,初具成效。
协调联动机制相关文件
据悉,该机制紧扣子洲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实合作伙伴,搭建新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子洲法院与7家联合单位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协作。通过定期通报和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方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建立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执行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共同研究、化解涉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矛盾,促进案件尽快审理。三是加强工作研讨交流,开展新局面。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业务考察及调研活动,增进了解,加强共识;共同编发资料汇编,对执法工作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汇编,印发供大家共同学习,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提供司法建议,查找不足及时改进。
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子洲法院将把机制运行以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不断加以完善,使子洲的山更美、水更绿、天更蓝,从而为子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供稿单位:陕西子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