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林法院:诉前联调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0-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黄彩玲)10月27日,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德峨镇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八科村两委、三冲村两委、弄杂村两委等部门到德峨八科村、三冲村、弄杂村对三起案件开展诉前联调,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一起合同纠纷案、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图为调解现场


婚约财产纠纷案

女青年杨某林与男青年杨某石两人确定恋人关系后,杨某石将28000元交给杨某林及其父母作为彩礼,两人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双方共同生活不久后,因诸多生活琐事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双方决定分开,但就彩礼返还问题多次协商无果。为此,双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给予解决。

隆林法院德峨人民法庭接到该案后,认为通过诉前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给八科村村委会组织调解。10月27日上午,德峨人民法庭邀请德峨镇司法所、社干、乡贤族老到当事人家中与村委会共同开展诉前联合调解。经过调解团队全体成员共同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商讨最佳解决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林及其父母退还彩礼18000元,杨某林父亲当场支付给杨某石10000元,剩余的8000元定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合同纠纷案

2002年,德峨镇的唐某远与德峨镇三冲村来中屯杨某明等18户农户签订共同种植八角树合同并约定份额,几年后,由于八角树成活率低,双方再次种植杉木,但未约定份额,2023年双方就份额问题协商不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隆林法院收到该案后,于10月27日,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绍山带领登林巡回法庭团队到德峨镇三冲村村部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根据该案的纠纷性质,隆林法院还邀请了德峨镇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三冲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到调解现场共同调解,经过调解团队的共同努力,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唐某远占份额55%,群众占份额45%。

相邻权纠纷案

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束后,当天下午,该调解团队又到弄杂村继续调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德峨镇弄杂村村民朱某红、杨某志,二人林地位置相邻,杨某志到自家林地需要穿过朱某红的林地,2023年7月,杨某志未经过朱某红的同意,擅自开路通到自家林地,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弄杂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报了该案件,并表示需要专业法律指导意见。

隆林法院通过调解平台收到信息后,由登林巡回法庭团队到弄杂村对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该调解团队联合调解,耐心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杨某志向朱某红支付1000元作为占用林地面积的补偿后,不得再干预杨某志的通行权利。

自2021年登林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隆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结合的“登林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协同乡镇、村级力量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联络员”“调解员”“宣传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以联合解纷、联合普法、巡回审判等工作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层化解。目前,德峨镇弄杂村实现了“零诉讼”案件的良好效果,推进“无讼村屯”、诉源治理工作全面铺开。(供稿单位: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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