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司法局“五结合”抓好全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7月4日讯  通讯员王其远报道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以提升全区农村广大农民法律素质、增强农民遵纪守法观念为普法工作目标,突出“五个结合”抓好全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是与实现全民“大普法”工作目标结合。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纳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将综治、交通、计生、教育、民宗、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纳入到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中来,实现农民法律知识的大普及。
    二是与提升广大农民综合素质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农民技术教育培阵地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健全组织网络体系,推进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另一方面向农民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学法用法活动提供保障。
    三是与农民维权农村维稳工作结合。着眼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首先是选择社交面广、有正义感、法律素质较高的农民群众担任调解法制宣传志愿服务员,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又参与协调邻里之间有关矛盾纠纷化解;其次是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援助准入门槛、受理审批流程上给予倾斜和照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宣传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与服务农村工作大局结合。将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城乡统筹“两化互动”、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建设、农村市场经济、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重点开展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普法教育,并将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统筹规划、部署,为农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五是与探索法制教育新方法新手段结合。首先加强村“两委会”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挥村“两委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其次是积极发挥党、团员、妇女、老年协会的作用,通过各种活动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结合综治维稳、消防安全、人民调解的工作,及时跟进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农民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社会实效性。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供稿)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