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司法所:暑假工工资被扣 司法高效助维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2-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陈缘玲)“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讨回这份来之不易的工资。”2023年12月14日,当事人小刘(讨薪人员)来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社企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员连连感谢。

小刘为在校学生,2023年7月1日,通过中介介绍到厦门某工贸公司做暑假工。2023年7月18日,公司以小刘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提前解除雇佣并扣下一半工资。小刘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海沧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该案件不符合法院受理条件,法院将该案件委托给了新阳社企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新阳社企调委会接到案件后,了解事情原委,12月1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起初情况并不乐观,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各不让步,情绪激动,眼见场合失控,调解员马上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3个小时耐心的劝说,刘某最终承认基于维护自身权益提出质疑,但其行为方式存在不妥,互有责任,愿意向法院申请撤诉,找到症结后,调解员抓住时机,聚焦双方争议点并及时调整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解读《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向劳动者刘某释 明其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断劝说解释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刘某798.75元,达成和解意见后,公司当即通过微信支付履行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刘某收到工资后笑逐颜开,并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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