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又获一项省级荣誉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通讯员 曹沁庆 游红) 日前,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被纳入省定试点改革事项。

近年来,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以“全过程释法说理工作法”解法结化心结,实质性化解各类信访纠纷。2021年至今,共受理的16件涉市场主体信访积案全部销号,化解率100%。

去年,猇亭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推荐为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先行区创建试点单位,该院把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作为全院重要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猇亭区实际和检察职能,积极创新探索了受理办理高效化、信息互通常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联动化解多元化、诉源治理系统化等“五化”工作法推进该项工作。实现了“四个少”的明显成效:坚持高效办案,让市场主体少受诉累;坚持善意司法,让市场主体少受影响;坚持能动服务,让市场主体少受损失;坚持诉源治理,让市场主体少涉风险。(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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