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唐海峰)1月17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湖北荆州分局江陵派出所接报警称江陵县港兴码头发生一起纠纷。据了解,因路途较远,民警在途中电话告知报警人冷静处事,切勿产生肢体冲突,进一步激化矛盾。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报警人系“长隆789”的郑某,其因身体不适,欲提前回家,并希望船方对其工资进行结算,但该船管事胡某对其提前下船行为有些许不满,语气过激,致使郑某不愿与胡某沟通,双方遂产生矛盾纠纷。
民警耐心调解纠纷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两人也逐渐冷静下来,开始心平气和沟通、交流,在与“长隆789”号轮的老板取得联系之后,双方就郑某离职并取得其应得的工资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在民警的见证下,船方支付了郑某应得工资,并在郑某的离职手续上签字,随后郑某同民警一起离开码头,至此该纠纷得以和平化解。(其中“郑某”、“胡某”、“刘某”、“长隆789”均为化名)
群众事无小事,江陵派出所将继续践行“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来源: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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