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武越飞)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3月28日下午,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宇带领治安大队民警,对河峪派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期间,民警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形式,认真细致地检查了辖区宾馆、农家乐、学校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纠工作,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民警反复叮嘱各场所负责人要时刻警钟长鸣,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惕,从实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随后,治安大队和河峪派出所民警以座谈会的形式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场所负责人要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经营场所安全监管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性;二要筑牢安全防线。各场所负责人要加强安全投入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培训,把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三要加强联动共治。要凝聚应急、消防、环保等部门合力,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拉网清查,明确场所底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要坚决严厉打击,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供稿单位:榆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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