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黑宇杰)诚信走遍天下,失信举步维艰。近日,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一名涉案被执行人在新疆吐尔尕特口岸接受出境检查时,被边防检查站民警发现其属失信被执行人,在边防检查站的协助下,绥德法院成功限制其出境,并推动案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王某某系申请人高某某的妹夫,2020年11月,双方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绥德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人16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短信平台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进行财产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外出寻找被执行人无果后,执行法官约谈申请人告知执行情况,因申请人亦不能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绥德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你好,我是吐尔尕特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出国人员中发现一名被你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是否限制其出境?”5月15日,这起“终本”案件因为一个电话迎来执行转机,绥德法院接到消息后迅速行动,一边通过电话与边防检查站民警沟通案件具体情况及需要协助事项,一边第一时间通过电子方式向边防检查站民警送达执行决定书、执行函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与边防检查站协同联动,被执行人成功被拦截,依法阻止了其出境行为。
因被执行人着急出境洽谈生意,考虑到被限制出境后带来的损失和不便,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急忙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紧接着,被执行人便将16万元一次性全部履行,绥德法院及时将执行款兑付给申请人。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执结,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出境限制措施。
与此同时,绥德法院发函对吐尔尕特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大力协助表示感谢,对坚守法律恪尽职守的边检民警致以敬意。
“陕亮执行·2024”之“驼城春雨”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绥德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同时积极与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强执行联动,采取边控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严厉打击规避法律责任,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大大提升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公信力。(供稿单位:绥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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