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卢爱伟 董文静)福建省泉州检察院与总工会签署协作意见,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图为劳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协同作用,实现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市总工会召开劳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并签署《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意见书》。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泽阳,泉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韩卫华,检察院和工会相关部门,市直快递等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及市直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代表、工会签约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图为完成签约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意见书》,主要从开展联席会议、法治宣传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保护劳动者权益、“一函两书”与检察建议的衔接、协作支持起诉工作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着重加强常态化联系,促进工作联动,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形成劳动者权益保护合力。
法律监督聚合力,检察履职护民生。下一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劳动者尤其是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注入检察力量,实现检察法律监督与工会法律监督的贯通协调,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共绘“检察+工会”协作同心圆。(来源:泉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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