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宋芬)2024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干警走进校园、乡村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典”亮校园
城东人民法庭庭长邹艳丽先后在双泉小学、白庙小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重点对师生们关注的校园欺凌等生活中常见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时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欺凌行为的成因和危害,引导学生们认识到欺凌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伤害,也是施暴者自身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失守。
法治宣讲进校园
学生们听得全神贯注,积极参与互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此次校园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懂得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养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习惯。
“典”亮乡村
在白庙街道荣星村,邹艳丽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的民间借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法律条款。并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了借条出具、利息约定、留存借贷关系证据等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出风险防范提示;并就农村高额彩礼现象,讲述了高额彩礼的危害,传达了国家对于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精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这次普法活动非常接地气,法官讲的都是跟村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受到普遍关注的法律知识,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希望法庭以后常来普及法律知识,让民法典真正走进老百姓心里。”村干部表示。
掇刀区法院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以民法典“典”亮美好生活。(来源: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