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江彩云 黄卫明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以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出发点,依法向该案原告邵某发出江西首份《诉中探望权督促令》,责令其积极履行该案被告钟某探望女儿的协助义务。
据悉,钟某与邵某系夫妻,两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该女孩患有先天性疾病,体质较弱且需定期治疗。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两人于2020年11月分居,女儿跟随母亲邵某生活。此后,邵某一直藏匿女儿,钟某反复提出探望女儿的意愿,但邵某一直予以拒绝,造成钟某超过两年未见到女儿。2024年5月,邵某向泗沥人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调解过程中,被告钟某向法庭申请依法保障其探望女儿的权利;而原告邵某则声称被告钟某曾试图抢夺女儿,有过激举动,其系为保护女儿健康成长而拒绝钟某的探望。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泗沥人民法庭在详细核实案情及小女孩目前的生活学习状况后,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向双方释法析理并宣教家庭教育知识。承办法官明确表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时告诫钟某主张和维护对女儿的探望权必须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过激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对女儿的身心造成伤害。
考虑到该案目前正在办理,承办法官于近日依法向邵某发出全省首份《诉中探望权督促令》,责令其停止对被告钟某探望女儿权利的侵害,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令送达后,承办法官再次向邵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规劝其以女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前提,与钟某就探望事宜互商互量,避免将夫妻双方的矛盾和情绪带入到探望过程中,共同让女儿在爱的家庭氛围中成长。
下一步,贵溪市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充分发挥和依托该院“周淑琴工作室”家事解纷效能和影响力,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关心、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法治温暖和司法力量为下一代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单位: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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