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法院上富法庭:打造“法治青庭” 培育新时代先“枫”少年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6-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上富人民法庭设立于1956年,主要负责上富镇、澡溪乡等9个乡镇(场、管委会)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审理,辖区面积71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万余人。


上富人民法庭


近年来,奉新县人民法院上富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和功能定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聚焦青少年身心发展需求,将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倾心打造“法治青庭”,助力青少年与法庭“双向奔赴”,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培育新时代先“枫”少年。相关司法建议获评江西省优秀司法建议,上富人民法庭负责人余训浪获评2023年度江西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先进个人。    

培植先“枫”理念  把难题“接下来”

上富人民法庭辖区多为山区,辖区有不少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孩子,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家庭关爱和社会关注,法治教育也存在短板。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奉新县人民法院立足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思想素养和身心素养,决定在上富法庭打造“法治青庭”,并出台《关于在上富法庭打造“法治青庭”的工作方案》,在奉新县人民法院层面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上富人民法庭还与上富镇和澡溪乡学校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法治教育联合共建的实施方案》,立足各自专业优势共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提升山区乡镇青少年法治素养,力促山区乡镇青少年多方面素质与社会同步、与新时代同行,推动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上富法庭开展的法治教育真有趣,将党建、红色文化、生活、法律结合起来,让学生们在欢声笑语中就学到了各种知识。”奉新县上富中心小学校长龙兴铭说。

为解决山区地区法治教育难题,上富法庭通过红色主题教育活动、互动式法治课堂、沉浸式法庭开放日、法律沙龙、法治宣传等创新型法治教育,将法治理念的种子植入青少年心中。2023年以来,上富人民法庭开展法治进校园20余次、法治宣传30余次、法庭开放日5次、法律沙龙13次、红色主题教育4次。    

凝聚多方合力  将纠纷“化解掉”

“孩子受伤了,我很心急,所以才提出这么高的赔偿额,法官和调解员说得有道理,这个案子我同意调解。”原告的法定代理人龚某在奉新县人民法院“法治青庭”上富镇分中心签调解协议时说道。

原来,龚某的儿子在与童某的女儿玩耍时受伤,因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因案件涉及青少年,法官特意将双方约到充满法治氛围的“法治青庭”,并邀请熟悉当事人的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本案矛盾,待时机成熟,法官便从法律角度提出具体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童某当场向龚某支付了约定的赔偿金额,该案案结事了。


“法治青庭”调解现场


上富法庭还积极联合学校、综治中心、村委会共同参与化解涉青少年的矛盾纠纷,汇聚多方合力,保障青少年权益,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2023年以来,奉新县人民法院“法治青庭”主平台及3个分平台共处理诉前矛盾纠纷9起、诉中矛盾纠纷25起。    

积极走访帮扶,让童心“暖起来”

“我女儿因为我们离婚的事情,情绪很抑郁,没想到你们这么多人来我家,关心帮助我女儿,我很感动,谢谢你们。”因当事人吴某诉讼离婚一事,对其女儿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影响,奉新县人民法院通过判后回访了解该事情后,主动联合学校、村委会、心理咨询师上门走访帮扶,对吴某的女儿进行心理疏导。吴某的女儿心情逐渐好转,不仅与法官建立了微信联系,还经常主动前往“法治青庭”学习。


上门走访帮扶


针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青少年,上富人民法庭主动联合学校、基层组织、公益团体等帮扶力量,积极开展日常走访、慰问帮扶、判后回访,建立起多方位、多层次的帮扶体系。在周末及寒暑假期间,上富人民法庭联合上富司法所、路口村走进青少年家中,关注他们的学习情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就在身边。2023年以来,上富人民法庭共走访53人,帮扶青少年16人。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奉新县人民法院上富人民法庭将紧紧立足基层优势,认真做好“三个服务”,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紧紧依托“法治青庭”平台,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通过常态化开展一系列司法行动,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障相关工作,同时着力化解涉青少年矛盾纠纷,为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不断培育新时代先“枫”少年。(供稿单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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