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海日古丽·乃麦提)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防线”作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近日,新疆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再某成功调解一件民事纠纷。
2024年3月15日,阿某购买一头奶牛,奶牛购买保险费用9000元。2024年4月26日,奶牛死亡,阿某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保险公司不予理睬。阿某于2024年5月25日向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
调解员再某分别咨询当事人和知情人,了解具体情况,得知保险公司未支付阿某赔偿金。调解员艾某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征求其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最终,阿某如愿以偿拿到9000元赔偿费用。
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工作非常满意,阿某说:感谢人民调解员再某,为我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我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使我们双方都满意。(供稿单位:沙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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