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在山东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6-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文 李岩 通讯员 刘丽丽)6月11日,山东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宇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刘汉银作讲话。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主持会议。会上,青岛市以《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全力护航新时代乡村振兴》为题作典型发言。

王宇燕表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层基础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乡村,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和发展“章丘经验”,紧紧围绕农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着力抓好法律制度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执法司法为民、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任务,把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向深入。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分类指导,狠抓保障落实,形成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一是提高站位抓统筹,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制定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等政策文件19个,推出村干部权力监督约束19条措施。分类细化“示范”“创优”“强基”村党组织规范提升指标。青岛市两个村庄被民政部确定为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试点单位。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区推进会在青岛市召开。二是强化保障抓推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出台全国首个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建立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述法制度。首创制定地方标准《青岛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在山东省率先发布农业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建成智慧安防小区(村)7510个。牵头建立胶东五市社区矫正跨区域合作机制。全市镇(街道)综治中心全部改为平安法治办。三是完善机制抓落实,优化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2167个,打造特色品牌、党员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300余个,专职人民调解员7000余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实现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涉农村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打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青岛市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13个镇(村)被命名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3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

下一步,青岛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青岛法治力量。(来源:青岛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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