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女子拒付抚养费 异地拘留促履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7-0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牟淼 通讯员 刘芬 陈坚 )近日,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刘某采取异地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幡然醒悟,一次性付清拖欠三年的抚养费共计14000余元。

 

刘某押解至成都市拘留所

 

据了解,刘某与赵某于2013年结为夫妻,婚后生育一子。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赵某抚养,刘某每月需支付抚养费400元。然而,自2015年7月至2021年3月,刘某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累计拖欠金额达14000余元。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了刘某银行存款10000元,但对于剩余部分,刘某却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并频繁更换住址,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尽管法院多次电话通知,刘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甚至拒绝提供实际居住地址。

面对刘某的拒不配合,汶川法院决定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中,法院“执行110”成功获取刘某在成都市武侯区的居住线索,并在武侯区法院“执行110”的协助下将其找到。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和严厉警告,刘某依然态度顽固,拒绝履行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拘留所内,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并主动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刘某一次性履行了拖欠多年的抚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决心和力度。汶川法院将继续秉持“柔情”释法说理与“刚性”强制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稿件来源:四川汶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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