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娄底法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娄底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推动民商事审判现代化,紧紧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新招、解难题、创新路、提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娄底法院审执结涉企案件15116件,帮助企业回笼资金14.56亿元,年度执行工作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一、聚焦中心大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娄底法院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主动找准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站位统筹谋划
娄底法院坚持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开展涉企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司法服务三个专项行动。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组织领导、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建立17项制度,确保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两级法院专门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娄底中院聚焦“三融三创三增”,推出19条“暖企”“惠企”举措。2023年,娄底中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会10余次,发布5期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二)立足岗位练兵,高质量提升能力
聚焦素质提升,娄底法院对干警分层、分级、分类培训62期1000余人。举办“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会,就涉企类刑事案件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专门培训;举办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训班,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助力提高娄底法院民商事审判质效;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围绕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解读、执转破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通过一系列宣讲培训,高质量提升执法办案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涉企案件的素质和能力。
(三)凝聚共治意识,高层次争取支持
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力争取支持。与市优化办联合制定三项牵头指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配套指标考核评估办法;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联络沟通。2023年以来,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40余份,撰写的企业合规经营信息被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省委采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通报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积极配合市人大专题询问、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公布涉企投诉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工作建议。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出台4份整改方案,处置到位20余条问题线索。
二、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正司法,切实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娄底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企纠纷,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便捷”“高效”目标,畅通企业诉讼绿色通道
全面提档升级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立案服务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进行立案指导和诉讼咨询,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及时依申请办理缓交诉讼费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在立案阶段通过加盖专用标识,最大限度推动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面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等智能服务,在冷水江科技创业孵化园、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设置巡回法庭,实现企业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也不跑”。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率97%以上,网上、跨域立案7631件,音视频在线调解案件占比45.7%,在线办理保全率90.27%。
(二)倡导“公平”“竞争”理念,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工作相结合,依法审理了刘某恶势力团伙、罗某某等人侵害知识产权等案件,对以阻工、威胁等方式强卖商品、强迫他人退出经营活动,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90件、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73件、涉企民间融资案件252件,切实增强企业家安全感,保护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三)发挥“重整”“清算”功能,完善企业退出救治机制
充分运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与市财政局联合设立破产援助资金账户,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6次、专题会议23次,形成会议纪要23份,多方协作,集中化解复工复产、人员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出清“僵尸企业”39家,助力7家濒临绝境的企业重获生机。某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多次变更股东和股权,负债3000多万元被迫停业。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多次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具备经营价值和市场潜力,为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法院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债转股重整方案,由最大债权人接盘投资,相应债权转为企业股份,并吸收部分股权。目前,该公司不仅债务得到全部清偿,生产规模也逐渐扩大,实现扭亏为盈。该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四)综合“强制”“善意”手段,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针对企业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以盘活企业资产为着眼点,强化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娄底两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81例,采取信用惩戒措施9916人次,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26件;对以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明确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在力争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全力促成和解,成功调解涉案标的1亿元的“湖南某新能源公司合同纠纷案”,确保企业继续经营发展。
(五)坚守“安全”“稳定”底线,依法惩治涉企犯罪
娄底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司法理念,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经营。严格落实谦抑审慎原则,探索法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严惩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全力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23年,新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共计284件,审结296件,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使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依法打击治理损害涉企案件司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新收涉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19件,审结21件,严厉打击损害司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
三、聚焦市场期盼、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娄底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市场主体的需求,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努力提升司法的温度、力度和广度。
(一)深化诉源治理,改善市场主体“体验感”
娄底法院持续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大力推广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为涉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可溯源、全流程在线服务。全面加强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涉企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窗口,通过与商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建立常态化联系,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涉企矛盾化解,引导当事人找准法律适用的基准点和利益的平衡点,以实现互利共赢。目前,全市法院共对接调解组织96个,2023年诉前调解涉企案件9905件。通过法律答疑、政策解释等工作,娄星区法院主动协助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促成重大开发产业项目规划范围内房屋拆迁工作,确保总投资为80亿元的湖南省中部地区“材料谷”项目二期工程顺利推进。
(二)细化审判管理,严把涉企案件“质效关”
娄底中院出台了《关于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通知》,在随机分案的基础上,根据繁简标准对涉企案件进行分流筛选,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升涉企审判执行质效。2023年,全市法院速裁快审涉企案件4397件,平均审理期限23.26天;快执3878件,平均执行期限13.4天。组织对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55462件涉企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对重点案件逐案建立台账。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发回改判,明确所有涉企案件发回重审必须经“一把手”审批,坚决防止程序空转、久拖不决。发布涉企案件质量点评通报,全面提升两级法院涉企裁判质量。
(三)优化涉企服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组织“一案一普法、助企解难题”活动,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两级法院院长带头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收集和整理,加强分析和研判。对法院依法能够解决的,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企业自身需要改进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3年以来,娄底法院累计走访企业150家,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356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合规用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立体化执行攻坚,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向外借力,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推动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推动“网格员+执行”纳入市委平安建设考核。优化流程,架设涉企执行“快车道”。
出台《涉企合同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案》《关于惠企执行专项行动方案》,组建惠企快执团队,对涉企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相继部署开展“寒冬亮剑暖民心”“湘执利剑2023”“保民生、护民企、稳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攻坚重点涉企类型案件。
四、聚焦助企纾困,坚持市场理念,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
(一)加强专业化破产审判
发挥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的优势,使破产审判工作可量化、可比较,激发破产合议庭及办案法官工作积极性。2023年度,全市法院共新收破产审查案件75件,审结65件,其中受理执转破16件,破产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度提升;已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72.78天,审判效率明显提高。聚焦“保交楼、稳民生”,用预重整救活“问题企业”,推动楼盘复工复建。出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评及管理办法》,按照“个案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从年度整体案件办理情况、管理人规模和经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赋分。积极推动已结破产案件扫尾工作,督促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确保企业重整后经营有序;督促管理人完成破产费用的申报、审查、核定工作。在已结破产案件中,扎实做好涉破产案件释法说理的信访接待工作,确保社会秩序安定平和。
(二)科技赋能助推审判高效集约
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创新“互联网+破产审判”模式,推行债权人会议网上召开、破产事项网上表决机制,共召开债权人网络会议7场,参会债权人达3000余人次,提高了表决效率。推动破产财产网上处置,综合运用破产信息网、司法拍卖网以及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共计拍卖债务企业财产17次,实行债务人财产网上处置、投资人招募网上竞价,实现破产财产处置公开高效。
(三)纵深推进府院联动建设
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破产办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就破产案件债务化解、抵押资产释放等问题进行会商,共计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6次、府院联动专题会议23次,切实解决破产难题。娄底两级法院已争取政府财政资金共计135万元注入破产援助资金账户,同时在6个已结破产案件管理人费用中提取70余万元至市级破产援助资金账户;现已在冷水江市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娄底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中实际使用破产援助资金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等19万元,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已在娄底落地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娄底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娄底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徐伟庆,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8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