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7月31日讯 通讯员伊航 王兵报道 今年以来,禹城市司法局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注重搞好“四个结合”,从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入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学习、工作两不误,切实增强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一是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根据“六五普法”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5+2”帮扶农村社区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赡养继承、家庭婚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读本》和法律宣传画,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20余人次,推进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自觉把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作为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同时结合在全市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和格局。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城乡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建立帮扶对象管理台账,组织专人对全市特殊人群进行走访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整治方案,分别建立了帮扶对象详情表、帮扶落实详情表、信息沟通详情表,根据帮扶对象存在的不同困难,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真正做到因人而异、因人施策。
四是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民生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和“法律援助沿街受理”窗口服务,综合法律服务各项职能,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力度,开通法律援助微博,通过网络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交流互动;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让受援人满足法律需求的同时,也能使每位律师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实现援助效益的最大化。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