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莲花县:检察建议助3520余亩高标准农田焕新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9-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成功推动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惠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3520余亩。

在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建设标准不达标、后期管护缺失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为此,该院迅速立案并启动调查。

调查期间,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对莲花县42个行政村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深入了解问题根源。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的渠道建设不达标系历史遗留问题,需投入资金对空心渠道进行整体改造,但建后管护资金没有列入财政年度常规性预算,整改资金筹集困难,整改进程缓慢。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莲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专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商会商,讨论问题对策,争取行政机关理解与支持。

听证会后,该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建议对高标准农田存在的问题进行修缮,及时整治管护不当的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的修缮与管护工作。同时,该院也多次参与整改问题的专题会议研究,协助申请在申报财政年度预算资金中将建后管护资金列入了民生资金范畴。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莲花县共投入600余万元,对全县9.7万余亩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问题进行整改。修复渠道、清除淤泥杂草、修缮机耕道等一系列措施,不仅解决了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破损等问题,还极大地提升了农田的灌溉与排涝能力。特别是针对3520余亩存在严重问题的农田,实施了整体改造提升工程,使其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莲花县农业农村局还制定完善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等制度机制,明确了管护组织及职责、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等内容,并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和人员培训制度。2024年以来,莲花县各乡镇已与157个行政村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并建立了管护巡查台账,实现了对高标准农田的精细化管理。

为检验整改成效,近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回头看”活动,邀请专业领域的“益心为公”志愿者3名,对整改现场进行了专业评估。经评估,涉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供稿单位: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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