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
【报送单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就是提升法院司法效能的药,企业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们工作的提升点”,2023年7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在遵义市茅台镇综治中心与企业家代表亲切交流、听取意见时特别指出。问需于企,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护航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制度安排。2023年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聚焦问需于企、回应关切,以“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多次组织企业家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家与主要领导面对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积极收集人大、政协、省营商办等渠道征集的企业司法需求,不断拓展问需于企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并坚持顶格倾听、高位推动,马上就办、真帮实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精准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个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协同创新项目入选全国服务民营经济百佳实践案例。《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文章《贵州高院联合省工商联问需于企——强化政策措施供给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工商联联合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企业家座谈会的相关内容做了报道。
一、问需于企,服务企业更“精准”与“高效”
(一)立足“五步闭环”机制做实问需于企
围绕企业诉求化解“互动、协调、办理、落实”关键环节,严防干预案件办理,建立“五步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将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转变为优化服务的“整改清单”、企业满意的“成效清单”。
1.破解“互动”难,建立问题征集“清单化”机制。主动下沉征集问题,除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外,积极畅通12368营商环境服务专线、与省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反馈机制、院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深入企业开展送法活动,搭建起企业问题反馈多重途径,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建立清单“厘”问题,注重发挥院营商办牵头作用,组织召开问题分析研判会议,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司法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2.破解“协调”难,建立问题分流“责任化”机制。拧紧链条明责任。制定营商环境涉诉问题办理流程机制,院机关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接以及落实本部门及本业务条线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实行“营商办—部门—条线”联办联抓,科学分流“提效能”。对问题清单实施项目化管理,由院机关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逐一对照,主动认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院营商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3.破解“办理”难,建立问题推进“精准化”机制。细化纵向联动,加强对院机关各部门、各中院营商办纵向指导,确保反馈问题落实上下一体贯穿,精准推进。加强各业务条线之间的横向沟通协作,统筹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条线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协作共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精准对接,对重点涉诉企业、重点项目涉法问题,搭建“绿色通道”,实行“挂牌保护”,压茬推进,确保进度。
4.破解“落实”难,建立问题督导“常态化”机制。齐抓共管,依托营商办会议,充分发挥院机关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抓落实工作格局。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台账,明确进度要求、具体措施,督促责任部门及时销号处理,对未按时完成的,每周调度,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5.破解“填报”难,建立亲清政商“法治化”机制。针对民营企业家反映的在办案件,严格落实审限内结案要求,积极做好案件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对企业家反映程序中的案件严格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上进行填报,划出民营企业合法反映案件与违规干预案件的红线。
(二)聚焦“后半篇文章”做优问需于企
为做好问需于企制度“后半篇文章”,积极发挥院营商办牵头统筹职能,多措并举促进司法服务营商环境成效。
1.紧盯需求妥善办理,强化工作统筹保障。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纳入全省法院工作要点,由各级法院党组定期督促落实。组织专班强化工作调度,听取中基层法院问题建议,共商工作对策。
2.紧盯发展风险防范,积极推动能动履职。聚焦企业反映较多的政府欠债、立案不够畅通、审判质量效率不够高、司法强制措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等急难愁盼问题,起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意见》,为全省各级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指明路径;编制《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白皮书》,总结全省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的司法实践经验,着眼于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紧盯企业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审执质效。参与营商环境考评、组织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评查以及与省政协开展“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专题调研,与省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参与营商环境三年大改善行动等,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优化,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了司法担当、贡献了司法力量。
4.紧盯企业多元需求,不断强化联动协作。除解决现实问题外,还着眼于未来,为民营企业长远发展出谋划策。事实上,这一“打法”始终贯穿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中。2023年5月2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与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座谈,就进一步深化省工商联与省法院协作机制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深入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2023年10月20日,茆荣华院长参加省政协营商环境专题协商会,听取委员意见,与投促、工信、发改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就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商建言。
二、破解难题,帮助企业从“揪心”到“信心”
实践表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在贵州,全省民营经济贡献了30%以上的税收、5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是,一段时间以来,面对复杂的形势和市场环境,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作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民法院,如何发挥引导作用,及时出手,“扶上马送一程”,对民营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座谈会现场,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表示:“法院主动倾听我们的意见,让我们感觉非常温暖!过去是企业家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现在是法院主动深入企业,‘面对面’问需企业发展。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省级层面带动并部署,全省各地法院纷纷跟进,进一步谋深谋实法商高效沟通渠道建设。在贵阳,组织召开“法院院长·检察长·董事长”“三长”座谈会,与众多民营企业家深入交流;在铜仁,法院主打一个“上门”服务,组织送法上门,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在安顺,持续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强化风险提示、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恢复生机;在黔东南雷山,致力于打造民营企业“护身符”,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挂牌服务,为辖区企业提供网格式服务;在黔西南兴义,设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免费体检……
三、助企暖企,护航企业以“恒心”办“恒业”
法院做到助企暖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马上解决”,企业扎根黔贵大地,以恒心办恒业,做大做优做强企业,这种互相成全,正是法商之间的高度默契、互利共赢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问需于企”,是人民法院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主动出击,更是人民法院做实能动司法,以“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服务发展大局,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生动写照。
作者代文婷 罗超,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4)——2024年法治创新案例和优秀创新论文选编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