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化破产领域监督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0-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孙成林)2024年9月3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机关就破产领域的检察监督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以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出席会议,并分别通报了江苏省及苏州市在破产检察监督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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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就破产领域的检察监督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


席玉峰副检察长表示,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不断更新民事检察破产监督工作理念,加大破产案件监督力度。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将破产监督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全省破产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1351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468件,有效推动了破产程序的合法有序高效运行。

在破产监督工作中,江苏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积极挖掘破产领域监督线索,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准确把握监督重点。通过深化“大数据”思维,研发了多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涉企信用修复执行监督模型”、“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等,提升了监督线索发现能力。同时,检察机关还围绕重点打击“假债权”,不遗余力保护“真债权”,全面敦促管理人履职尽责,并积极助推社会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推动破产案件背后共性问题的解决。

席玉峰副检察长还强调,江苏省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开展“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破产监督工作既关系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也涉及到民生保障,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江苏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更新工作理念,突出专业化方向,不断完善工作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破产监督案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在会上详细介绍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在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苏州市检察机关在省院的指导下,着力深化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既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也对涉及破产企业的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深挖案件线索、拓展案件来源,强化联动配合、深化处置协调、推动溯源治理,以及制定办案指引、共建科研实践基地、提升专业素能等措施,苏州市检察机关在破产检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李勇副检察长特别提到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方面的成果。通过构建多个破产检察类案监督模型,苏州市检察机关推动了检察监督由被动受案向主动出击转变。其中,“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等模型在全国和全省的模型竞赛中获奖,并成功办理了多起虚假诉讼案件,剔除了大量虚假债权。

此外,苏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在涉破产事务上的“府检联动”模式,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破产工作的规范运行和高效开展。通过制定办案指引、共建科研实践基地等措施,苏州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破产检察监督工作的专业素能和水平。

未来,江苏省及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研究新型虚假债权申报案件等新型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努力将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供稿单位:江苏省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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