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店长垫资救急反遭老板赖账 员工无奈起诉至法院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0-2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向朋友借钱垫付货款,给老板解燃眉之急,谁料老板却“一借不复还”。近日,江西省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案。

钟某在赣州某商行担任店长一职,主要负责商行的采购事务。

2024年3月,因商行经营需要,钟某与商行经理、商行收货员一同采购蔬菜、水果等货物,合计2.2万元。由于商行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货款,身为店长的钟某向朋友借了2.2万元垫付该笔费用,并在微信工作群中向老板杨某汇报,杨某回复已知情并表示同意。

后老板杨某向钟某转账1万元,但剩余的1.2万元货款经钟某多次催告仍未归还。钟某无奈之下将杨某诉至法院。

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告知被告杨某,原告钟某向朋友借钱垫付货款,帮助店里解决燃眉之急,杨某作为老板应当心存感激,且欠债还钱是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若拒不偿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杨某将1.2万元及利息返还给原告钟某。

债务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法院提醒,维护权益可按以下步骤:收集证据。保存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起诉。携带证据前往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并出具判决书。如果债务人不出庭,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如冻结债务人的财产、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以确保债权得到实现。

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如未依法偿还债务,将面临法律后果。如债务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生活和工作将受到一定限制。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另外,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增加维权难度和成本。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供稿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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