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夜间“云法庭” 点亮“暖心灯”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0-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9月27日晚9点,华灯初上,城市在星光的掩映下即将进入梦乡。在这安静的夜晚,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却灯火通明,法官和法警依然坚守岗位,一场夜间“云”庭审正在为远在千里之外的双方当事人化解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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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


原告崔某与被告刘某是同村居民,刘某是冯某的妻子。2019年3月21日冯某因种地缺少资金向原告借款10,000元,原告以现金形式提供借款,冯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崔某人民币壹万元,月利息为1%。借款后冯某已以现金形式支付部分利息,本金至今未偿还。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10月,冯某因病去世,生前治病欠下许多外债,刘某生活陷入困境,面对欠款无力偿还,而且小女儿正在上初中,为了女儿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刘某只能扛起家庭重担远赴山东务工。崔某一时联系不到刘某,借款无法追回,于是诉至法院。

赵永丽法官接手此案后,通过多方渠道终于与刘某取得了联系。刘某承认冯某向崔某借款的事实,也称该款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现在实在是没有还款能力,为了多挣点钱早日还清债务,她平时都上班到很晚,周末也不休息。工作期间不允许带手机,不是想“赖账”不接崔某的电话。

刘女士的豁达和不向生活低头的坚持,深深地感动了赵法官,她当即决定运用“龙法和”云法庭线上调解模式和刘女士一起“加班”化解这起纠纷,用“如我在诉”的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点亮一盏“暖心灯”。

原告崔某对“夜间法庭+线上调解”模式也十分认可,同意夜间开庭。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感谢。

“龙法和”云法庭打破了空间的束缚,而法官用“如我在诉”的为民之心打破了时间的束缚。东山法院夜间“云法庭”开庭办案,充分体现了法院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它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也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东山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推出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举措,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来源:鹤岗市东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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