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法院凰岗法庭:法官入驻乡村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0-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通讯员 张国超 徐倡红) “感谢法官上门调解,让我们的借贷纠纷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近日,在驻村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凰岗镇河东村法官工作室就一起欠款引发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拿到案款的胡大伯连声感谢。这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凰岗法庭“驻村法官工作室”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一幕。

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2024年以来,鄱阳县法院凰岗法庭在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活动中,法官下沉入驻乡村,在村(社区)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发挥其“前哨”作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


诉前调解源头化解纠纷

“我们多动腿、多服务,群众就能少走弯路。”凰岗法庭庭长郑尚龙说,乡村社会是个熟人社会,2024年3月,我们在河东村率先设立了“驻村法官工作室”,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2018年,凰岗镇河东村的村民高某将其两间门面房租赁给同村的操某,操某每年按照约定支付租金。2021年,操某支付高某三年租金后,未再支付。高某于同年将位于房屋后面的空地以2万元价格出售给操某,操某未支付转让款。同年,操某在高某房屋后搭建天棚时,因采光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前不久,高某致电“驻村法官工作室”,请求法官解决。

郑法官接听电话后,经了解,觉得该纠纷有调解的可能,遂委派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现场进行指导。通过多层面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大约 1个多小时就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操某给付高某1.5万元租金、2万元土地转让费;操某在搭建大棚时使用玻璃顶棚,高某同意其继续施工。至此,该三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驻村法官工作室”特意制作了便民联系卡,上面印有驻村法官的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群众一旦遇到法律难题,即可随时拨打驻村法官联系电话,足不出户便可在第一时间获得法律帮助,辖区群众亲切地称其为“亲民卡”。


凝聚合力实现多元解纷

“基层矛盾化解不能仅靠单打独斗,村干部最了解基层情况,法官最了解法律知识,通过‘法官+村干部’这两个‘最’的结合,可以凝聚基层调解合力。”鄱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占敏说道。

面对群众的多元化需求,“驻村法官工作室”积极发挥“前哨”作用,整合社会力量、构建联调平台,打造源头预防、多元解纷的工作机制。目前,凰岗法庭已将33个行政村(社区)和35个调解人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辖区乡镇全覆盖。

“要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才能有的放矢做好调解工作。” 2024年5月,凰岗法庭举办了首场“法庭夜校”,对部分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等进行培训,宣讲常用法条,明确“释法明理”乃调解的关键所在,不断提升参训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人民法院诉调平台”运用能力。

同时,加强工作对接,畅通信息渠道,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矛盾排查信息互通、诉前过滤、分流处理。加强普法宣传,依托乡镇法治广场,向老百姓宣传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暖心服务解决急难愁盼

“我老婆的案子,你们管不管?”2024年4月,凰岗镇村民何某向“驻村法官工作室”反映。原来,何某系乔某的丈夫,乔某的赔偿纠纷案因被执行人黄某长年在外务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3年间,仅支付乔某赔偿款2万元。由于家庭手头不宽裕,乔某的后续治疗一直拖着。无奈之下,何某找到了“驻村法官工作室”。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了解情况后,郑法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要求将该案交由凰岗法庭执行。后经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在浙江打工,并通过释法明理,促使黄某和乔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近日,黄某按照协议履行了首批赔偿款8万元后,郑法官遂及时将该款送到当事人家中,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暖”。

这样热心为民解纷争的场景,在凰岗镇“驻村法官工作室”已是常态。据了解,自“驻-村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0余起,开展普法宣传3场次,解答村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0余人次,在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鄱阳法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乡村设立‘联村法官工作室’,让法官常态化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促进了农村地区和谐稳定,降低了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成本,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当地党委政府对“驻村法官工作室”的做法给予点赞。(来源: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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