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主题 |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浙江实践和发展路径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1-14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新中国75周年:推动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之五

编者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75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锚定变局,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为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展现出中国之治的强大魅力。

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性工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是一个重要前提和条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充分调动公民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人尊崇法律、信仰法律,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公民法治素养的内涵和特征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重要目标和内容,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强调,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从中央文件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来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具有层次性、系统性和实践性。

准确把握公民法治素养的内涵特征是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和前提。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对法治的认知、对法治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法治的遵守和运用能力。从方法论上来看,就是坚持把公民法治素养视为一种具有系统工程特征的立体化的社会精神现象,强调把思想与行为、知识与技能、应然与实然、可能与现实等观察人们内在思想和精神现象的各种观察角度辩证地统一起来。具体而言,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对法律规范、法律文化、法律价值的知晓、认同、遵循与维护,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的实践参与,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公民法治素养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即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主体内在法治意识与外在法治实践活动的良性互动,是法律认知、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和法治行为四个方面的螺旋式上升,是法治认知、法治知识、法治行为和法治能力四个层次的有机体系,是知、信、行的辩证统一。


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浙江实践


2021年,浙江省“八五”普法规划提出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大任务;2022年1月,省政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列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清单,作为全省“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4月,浙江被列为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唯一省域试点;2022年6月,浙江省委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写入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作为“高水平推进人的现代化,打造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的重要内容。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浙江省在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体现了鲜明的浙江特色。

(一)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

2022年3月28日,浙江省司法厅和普法办公室率先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性文件——《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明确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总纲领、宣言书和路线图,该文件被全国普法办全文转发。为落实《行动纲要》,浙江省出台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分解全省72家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具体任务,明确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功能定位、建设要求和具体工作,构建起省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的“四梁八柱”。

《行动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以基准、基准点和基准题库为主要内容的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分期分批编制发布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行业版和地方版。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普法办公室根据全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和《行动纲要》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并印发了《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第一版)》,包含12条基准、106 个基准点,主要总结提炼了公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知应会应有的基本法律常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并配套1000余道基准题目,旨在通过练习题目的形式对基准和基准点进行具体的阐释和说明,以加深使用者对相关法律常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认知、理解和运用。同时,浙江省司法厅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探索行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实践路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浙江省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基准行业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浙江省货车司机法治素养基准》;杭州市构建市域公民法治素养(1+X)基准体系,发布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等法治素养基准行业版本;义乌市针对外商、快递、电商、物流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地方版,推出以案释法配套案例;嘉兴、绍兴等地立足地区产业特色,编制发布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引。

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行业版和地方版,把合法经营、公平效率、诚信守法等共同富裕领域相关价值、理念、精神纳入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为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供了简明学法用法大纲,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二)加强分类施策和精准普法

浙江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层分类,探索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通过“工作指导案例”和“以案释法案例”形式,常态化开展全省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案例征集、展播、评选。确保采取不同方式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促进工作举措科学合理、工作结果真实有效,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客观全面了解全省公民法治素养的培育水平和发展状况,是分类施策和精准普法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浙江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019个,实现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区)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全覆盖。开展观测点十佳案例评选,整合资源、精心打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重点项目和品牌活动。例如,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建立百校普法联盟,通过多媒体平台将法治班课送进校园;新浪浙江和@浙江普法政务微博联合撰写浙江网民法治素养观察报告;杭州物联网小镇和浙江移动普法基地组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企业联盟,为海康威视等知名企业送上特色法律服务等。从各地实践看,观测点发挥了学法用法需求收集“主渠道”、法治素养评价“前沿哨”、普法效果观察“瞭望窗”、法治宣传教育“大平台”等作用,每年服务和观测对象超过1000万人次。

(三)探索构建公民法治素养全程评价体系

探索构建“1+3+5+1”(指1套评价体系、3个结果性指标、5个过程性维度、1个综合指数)公民法治素养全程评价体系,分层分类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研发“公民法治素养评价量表”,运用量表开展浙江省首次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工作,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五个维度和法治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等结果性指标,对不同区域、行业和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水平、发展差异进行动态观察、科学分析和量化评价。

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法治素养测评,以心理学上“知、情、意、信、行”的五项具体维度为实现路径,由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信仰和法治行为五个方面构成,以法治素养量表、法律知识题库和普法问卷作为测评工具,共收取有效样本13807份。通过测评发现,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础较好,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大普法成为浙江特色,但是公民法治素养内在发展不均衡,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五个维度的意识和能力方面有待协同提升,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法治素养需要关注和妥善引导。可见,公民法治素养测评不仅多角度展示、观察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培育和发展情况,更着力打造“需求收集、多元供给、效果评价、分析研判、反馈改进、质效提升”的工作闭环,为分类施策、精准提升各类普法对象的法治素养提供较为客观的依据。

(四)构建“多跨协同”数字普法新赛道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融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平台,创新打造“浙里普法”数智应用平台,不断推动“数字普法”跨部门、跨场景、多业务协同,促进普法领域资源整合、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体系融合,助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省级试点提质增效。

在普法供给端,统筹全省优秀普法资源,打造类型丰富、资源优质、内容权威的“云上”普法资源库,实施“码上学法”数字普法项目,将传统普法形式提档升级为互动式普法、沉浸式普法,提升普法资源建设和使用效能。在普法管理端,建设“公民法治素养瞭望窗”系统,开发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之江法眼”观测点管理运行和法治素养线上测评等子应用,“数字普法人”“法助小微企业”等子场景,多领域多行业积累公民法治素养基础数据,努力破解公民学法需求即时感知、普法产品精准推送、普法效果量化评价的难题。浙江各地也在数字化应用实战实效上不断探索创新。例如,嘉兴桐乡市通过大数据建模、数字人技术应用,打造“数字普法人”;宁波市鄞州区开发“法律明白人”掌上培育智慧平台,一网通办闭环做好“法律明白人”选、育、用、励四大环节;嘉兴市秀洲区开发“法助小微企业”子场景,面向全区小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精准普法及各类法律服务。


三、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发展路径


公民法治素养的培育和提升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领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更是一个长期、渐进、持续的过程。总结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效,未来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加强制度保障

国家层面应及时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让普法有法可依。明确各级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普法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加快出台国家层面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举措,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及评价体系,为全面推开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加强理论研究和支撑,厘清提升要素,科学定义内涵,夯实理论基础。

(二)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开展全过程、全生活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认同并形成“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的理念。如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一个长久命题,要持续推进分类普法、分层施策,努力在各地域、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探索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方案,不断提升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注重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要在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主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模式;要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四)建立有效载体

建议复制推广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经验,在全国推进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建设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弥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凝聚合力,共同发挥好普法宣传、学法用法需求收集、普法资源推广使用、公民法治素养调查测评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创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数智应用平台,开发和集成应用场景,特别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最大增量。

综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更是推动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迭代升级的重大契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是一个长期、渐进、持续的过程,必须超越传统的普法思维和方法手段,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改革思维、数字思维,持续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维度均衡、充分发展。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资助计划阶段性成果(编号:DF2023YS33)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刘小妹;浙江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干部 黄昌聪,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0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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