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调解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1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司法所于2015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的荣誉称号,成为济南市首家获此荣誉的司法所。2023年,彩石街道司法所所长李红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12月10日上午,济南市历城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在鲍山街道曲家庄村召开。会上,彩石街道司法所所长李红向大家分享了在基层调解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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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彩石街道司法所所长李红

 

李红介绍,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人民调解员,她坚持将人民调解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为民初心,履职担当,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推动形成了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加强彩石司法所与彩石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形成社会联动多元化解的“大调解”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一举多赢”的效果。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咨询1048件,排查调解纠纷311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红调解室人民调解解民忧

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李红调解室作为历城区司法局彩石司法所的品牌调解室,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多元联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将无讼文化、家风家训、民俗习惯等融入调解工作,形成“因案而异引导调、因人而异多样调、因型而异全力调”的调解举措,大幅提升了案件调解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村民张某反映其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款被本村李某冒领且拒绝退还,向彩石街道人民调委会申请调解。受理后,李红调解室立即向村委会、施工公司和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并与历城区法院、彩石派出所、彩石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调解工作。我们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各方诉求后,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劝导当事人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诚信友善、和睦友好。另一方面又向其释法明理,村级公路建设是一项惠农利民工程,每位村民都应该自觉维护正常的征迁秩序,冒领行为不但会给自己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严重者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最终在工作人员阐明利害、反复劝说下,李某认识到错误,当场向张某退还土地补偿款3000元,一场土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都得到了圆满化解。

 

不忘初心,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

“每次给老百姓调解成功一个案件,就很有成就感,心里特高兴。”李红强调,作为一名基层的人民调解员,工作是琐碎平凡的,可能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干一件感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却在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时时处处处理着这些连着民生的大事小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推动调解工作,使其逐步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李红表示,下一步,自己将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融入”全面起势,开展“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三所联调”工作,调解中秉持公平正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来源: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委宣传部 彩石街道司法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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