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N”深度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13 来源:法治时代网


通讯员 张建国


南海之滨,湾区东畔。这里风光秀美,历史人文底蕴悠久深厚。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莞惠城市圈几何中心,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引领的重要支撑点,正在全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大鹏新区海域广阔,正在奋力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

龙岗区人民法院就坐落于这方热土,是全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龙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正在以“法院+N”的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


龙岗法院工作站法官为全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


法院+商会(协会):探索民营经济纠纷“最优解”

龙岗是深圳工业大区,集聚了华为、比亚迪等一大批大型优质企业,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区榜首。伴随着经济活动的繁荣发展,各类纠纷亦显复杂多样。民营经济纠纷“法院+商会”化解模式应运而生。

在一起群体性劳动纠纷中,某企业计划整体搬迁生产线,但有50多名员工拒绝随厂搬迁,要求就地安置并给予巨额经济补偿。劳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24年7月的一个下午,员工们聚集在厂区门口,试图阻挠搬迁。

“经济补偿没着落,老板要搬走,打算撂下我们不管了吗?”员工小林激愤地说。“我自公司成立就在这里上班,是和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如今人还没走,茶却要凉了……”员工老徐的言语间透出伤感。

龙岗法院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由坪地法庭集中审理。2022年10月,龙岗法院与坪地街道商会签署《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得知上述突发情况后,龙岗法院立即要求坪地法庭指导街道商会协调解决。

“这起劳动争议涉及人员众多,我立即指导商会调解员向公司了解搬迁的原因、员工人数和岗位、工龄等情况,然后指导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先把沟通的桥梁搭起来,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商谈。”坪地法庭法官罗晓芳说。

就这样,法官与调解员在两个调解室间穿梭,直到深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第一时间予以司法确认。横在双方之间的“梗”去除了,企业和员工获得共赢。

目前,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协同推进,在11个街道均成立了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将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向深入。又分别与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电子行业联合会、物流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法院+商会(协会)”多元解纷效能日益凸显。


2024年9月29日,龙岗法院与龙岗区住建局联合成立“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


法院+住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2024年8月初,某物业公司起诉一批业主,理由是他们拒交物业服务费。我接手了这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张淑琼说。这是2024年9月29日龙岗法院与区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时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之一。

业主李先生面对物业公司负责人和调解员,情绪很激动:“物业公司不作为,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多次向他们反映情况却没有改善,我们为什么要交管理费?”

“我分别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一边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他们整改,一边向业主们解释物业管理的难处和成本,希望大家理解并缴纳管理费,共促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张淑琼说。


中海怡翠“无讼社区”驻点联络法官李怡正在接待来访群众


经过调解,物业公司承诺清理小区卫生死角,更换所有路灯,加强保安巡逻。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感到满意,纷纷结清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撤回起诉。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祥和。

2024年1月至12月8日,龙岗法院共受理物业相关纠纷案件1800余件,调解成功1100余件,调解成功率由2023年的38%提高到60%以上。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正式启用,使法院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联动进一步加强,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形成物业纠纷共治格局。

“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不仅仅是一个工作平台的设立,更是一次多部门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深圳市人大代表甘照寰评价道。


法院+交警:道交纠纷治理高效便民

“2023年10月的一天,庭领导安排我和人民调解员去配合龙岗交警大队调处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道交事故赔偿纠纷。这次经历成为我法官生涯中的重要一笔。”提起此事,龙岗法院园山法庭法官曹玲浮现出明亮的笑容。

曹玲浮说的这件事发生在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个横穿公路的行人相撞致其死亡。交警认定两人各负同责。行人身上没有可证身份的物品,十多年过去,交警部门终于找到了受害人父母,希望尽快解决这桩“悬案”。但事隔久远,按照当年和现行标准赔偿,金额相差近百万元。受害人家属坚持现行标准,司机坚决反对。交警部门向专门负责审理道交事故纠纷的园山法庭寻求专业支援。

“我们不懈地协调双方沟通,把多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解释清楚,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一个多月后终于促成双方和解。”曹玲浮欣慰地说,“这是园山法庭在交警处理阶段就介入指导调解成功的首例。”

2024年1月,龙岗法院与龙岗交警大队签署道交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法院指导交警调解的工作平台。该平台联络法官为交警部门提供调解指导、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对于疑难复杂纠纷,法官与警员、人民调解员、保险消费者协会特邀调解员协同处理,推动调解进程、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我觉得‘法院+交警’道交纠纷治理模式非常有意义,这是实实在在的便民为民举措,也是一次有益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探索,能够更快、更好、更低成本地化解道交纠纷。”龙岗区政协委员夏海燕说。


法院+社区:“无讼社区(园区)”创建蔚然可观

“A小区这起纠纷始于2009年,开发商把4千余平米的公共用房售与他人或作他用。小区上千户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纠纷不断,他们认为这些房屋属于全体业主,要求返还或赔偿损失。”李怡法官说。

A小区位于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2021年,龙岗法院联合该街道在这里开始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这个任务主要落在了龙岗法院驻吉华工作站李怡肩上。

李怡说,10多年来,A小区各方当事人以群体信访、诉讼、拒交物业管理费等多种方式维权,社区和街道虽多次组织调解,但纠纷一直未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相互诉讼,案件多达100余宗。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把工作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小目标。法官联手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为当事各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们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街道、社区随即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大家对结果很满意。”李怡笑着说。

A小区公共用房权属纠纷的圆满处理,仅是龙岗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缩影,这样的事例在6个驻街道工作站和龙岗区各社区并不罕见。

龙岗区共下辖111个社区。2023年3月,龙岗法院与平湖街道签订创建“无讼社区”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12个“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室揭牌,开启了全区“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工作。如今,“全覆盖”已圆满完成,“一社区一法官一助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龙岗法院+”不一而足。“法院+医疗”有机融合法院与医调委的解纷力量,高效化解医患纠纷;“法院+妇联”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合力共筑和谐社会基石;“法院+人大”推进代表之家与法院工作站“家站”阵地共建;“法院+商事机构”促进诉讼与商事调解相衔接,积极探索专业化商事调解模式;“法院+生态环境”推动各类型环境资源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

“‘法院+N’就像一张细密的网,已经深层融入我院司法辖区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这正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我们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多元解纷机制作为推进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助力两区的法治社会建设。”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表示。(供稿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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