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主题 | 服务不缺位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与方法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26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新时代“枫桥经验”之四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起源于浙江诸暨、创新于群众实践。60多年来不断发展,从“一地之计”到“一国之策”,成为创造性解决社会矛盾、闻名全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当前,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法治思维、科技支撑和社会参与,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尤为重要。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溯本求源,讲述“枫桥经验”的过去现在;结合新时代新需求,理论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阐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以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保障和文化保障……以期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助力法治社会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内涵之一的“服务不缺位”,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既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宗旨,又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文从价值理念、行动路径和方法手段三个层面分析“服务不缺位”的价值追求和方法论。


一、价值理念:集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人民是党取得革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基力量和最大底气。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迈进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空洞抽象的概念,也不是高不可攀的目标,而是具体体现在党和政府治国理政、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实践过程中,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根本目标。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就内化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行为,服务也就成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服务既是一种价值理念,也是具体的制度安排,更是人民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的实践行动。

新时代“枫桥经验”所主张的“服务不缺位”,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服务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最好方法和有效路径。围绕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来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公共服务,首先在价值理念层面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渊源、历史逻辑来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服务不缺位”在不同发展阶段都呈现了一脉相承的发展逻辑。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始终秉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将党的自身建设与引领人民实现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发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而为人民服务则是永恒的主题。毛泽东的人民观奠定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价值指向。土地革命时期他强调,要想得到群众拥护“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向全党阐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和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被写入党章。

新中国成立前夕,面对执政党身份的转变,毛泽东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政治要求,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他结合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和宝贵经验,把做好群众工作上升到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思想,为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建立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与党的具体工作之间的桥梁,作为党一切行动的指南实现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理论升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把“人民性”作为党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和价值遵循,贯穿于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关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价值取向中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胜利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由谁享有”等重大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理念,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观,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发动和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服务不缺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服务的全方位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价值遵循。



二、行动路径:回应现代社会治理对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向本国民众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就业等公共服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无论是西方福利国家,还是东亚发展型国家,在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向本国民众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其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服务”是现代政府行为活动的应有之义。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控制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同时也包揽了大量的公共服务,是典型的“大政府、小社会”的全能型政府。改革开放以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政府改革及职能转变主要围绕着服务经济建设而展开,发展型政府特征明显,对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上学难”“看病难”等成为人民群众最为急难愁盼的问题。

在理论层面,用服务理念取代传统的统治理念和近代以来的管理理念,建立起服务型政府模式。而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服务是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

2003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强化政府的服务理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在服务型政府的推进过程中,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其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将职能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仅仅是管理人民的组织,更重要的是为人民提供满足需求的优质服务的组织,这既是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再次,要增强公众的民主参与度。当前,政府决策环节缺少社会公众的参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因此,要拓宽民众参与渠道,建立政府回应机制,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利,加大民众外部监督力度,使服务型政府在阳光下运行。最后,要健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仅要做到各级政府全覆盖,也要覆盖更多的政府业务部门,使人民群众办理事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构建服务型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引入合理有效的评估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程序和办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最大程度调动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机关对同级政府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人民群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监督作用。将“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质量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评价标准,突出“服务不缺位”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来看,“服务不缺位”既体现了现代政府建设的基本职能,又是加大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有效性的重要参考标准;既体现了公共服务供给量的充足,更显示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精准高效。

从改革实践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放管服”改革,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要抓手,从职能、机构、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全方位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地方层面,围绕着“服务不缺位”进行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吹哨报到”、“民呼我为”、“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多跑一地”社会治理一站式解纷、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护企安商“e企安365”工作模式、“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府数字化改革实践。

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尤其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方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用“服务不缺位”回应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在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中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题,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迈进。积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动综合经济高质量发展、橄榄型社会结构构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绿色发展、文化发展和数字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三、方法手段:提供社会和谐稳定的“金钥匙”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向人民群众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其服务的价值理念、供需匹配、质量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是人民群众评价党和政府的首要因素。

“服务不缺位”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之一,党和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一方面要确保服务供给的数量,另一方面要精准提升服务供给的质量。既要做到面上服务供给数量的全覆盖,又要做到点上服务供给的精准化、高质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通过高质量服务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方法手段层面,要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不缺位”,达到精准化、高质量,就必须从服务供给主体和服务接受客体层面实现互动合作、参与协商,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动态均衡。因此,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协商民主,特别是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做到有事好商量、有事能商量,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公共服务挺在前面,是切实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途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通过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民主协商、参与治理,坚持决策协商于民,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作用,通过多元主体的力量协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例如,围绕着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公共服务需求,应进一步推广浙江温岭的“恳谈民主”、象山的“村民说事”、武义村务监督的“后陈经验”、杭州余杭的“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诸暨的“三事分议”议事协商的“枫桥式”基层治理模式和“一站式、一码管”的综合解纷工作法等实践经验,丰富基层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方法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解题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获得感,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正带领着中国人民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前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且呈现多样化态势,如何适应社会发展趋势,为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已成为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此,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践行“服务不缺位”,以服务促发展、促稳定、赢得人心,以和谐的党群政群关系来实现社会的平安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数字化改革中县乡政府整体性敏捷治理模式构建研究》(项目编号:FX202219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博士,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邵青,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1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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