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整合司法行政职能推进“法治莱州”创建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8月15日讯  通讯员郝胜梅 李天侠报道  近日,山东省莱州市司法局、普法办在开展“法治莱州”创建工作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运用教育、调解、服务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打造市强民富、宜居文明的新莱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创建“法治莱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开通《法治莱州》专栏,半月一期,每期10分钟,宣传法治城市创建成果。二是成立“法律六进”宣讲团。组建由50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六进”宣讲团,开展法制讲座活动。通过征求镇街及部门意见,筛选出 “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承包”等9个法律热点问题作为讲座重点内容。制作了讲座反馈意见表,由听课人员进行评价,便于授课人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授课内容,提高授课质量。截止到7月份,已有20多名律师到10个镇街举办法制讲座6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三是举办全市“六五”普法暨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对全市司法所所长、400多个村居调解主任、普法骨干共计450余人进行了培训,提高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实践工作能力。四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以莱州历史著名廉政人物东莱太守杨震为原型,投资5万元建立了四知苑法治文化广场,创作了《四知太守》吕剧廉政教育片,到各镇街巡回演出,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喜爱和好评。五是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十百千”活动。在全市镇街建立10个法治广场、开展百场法制讲座、播放千场法制影视。通过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营造浓厚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六是在中小学开展“普法少年行”活动。通过组建资深律师“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举办法制讲座、“莱兴杯”中小学师生普法书画作品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加强人民调解,为创建“法治莱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一是建立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投资40余万元,建设集法制宣传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社会矛盾专业调处中心于一体的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该办公场所共有办公用房17间,面积约800平方米,整合了全市法律服务资源,使调解工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大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抽调、聘请专业人员充实调委会,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率,缓解了医患关系。三是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确定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和责任人员,定期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情况,开展“社会矛盾集中排查化解月”活动,在重大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会战活动,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5起,成功化解2085起,成功率98%。


    三、加强法律服务,让“法治莱州”创建成果惠及百姓生产生活


    一是法律援助实现无缝覆盖。建立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对全市的无缝覆盖,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组建律师法律援助团、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团,启动了老年人赡养专题法律援助活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5万余份、“依法承担赡养义务,保障老年人晚年幸福”明白纸40万份。今年以来,接受和审查法律援助申请360多起,审批进行法律援助241件。二是成立“蓝黄经济法律服务团”,服务经济发展。围绕服务全市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成立了由20多名律师组成的“蓝黄经济法律服务团”,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和项目建设,提高政府决策的法律效力,与全市重点企业结对子,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参与制定经济合同和解决矛盾纠纷等形式,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为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多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今年1--6月份,全市共办理经济法律案件535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00多家。


    四、加强学习培训,为创建“法治莱州”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工作方式方法、观念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每年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通过聘请省厅、大学、党校、纪委领导和专家授课等形式,培训与业务相关的提高执行力、廉政风险防控、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知识。鼓励参加司法考试,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业务工作能力。  (山东省烟台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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